萬隆基督的教會

張基立牧師-心的位置,人的距離

張基立牧師-心的位置,人的距離

心的位置,人的距離
經文:申6章5節、太22章37-40節、腓2章3節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張基立牧師
壹、前言
聖經教導我們,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神,並且愛人如己;主耶穌也說,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此外,聖經提醒我們,不可結黨、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,要存心謙卑,看別人比自己強。
現今談到人際,許多人會想到各樣理論,例如人際技巧與法則,這些行為表現上與「愛人如己」似乎相似,但本質卻不同。最大的差異在於動機與目的:人的方法以「人」為中心,為了關係、利益或成就而發動;聖經則是以「神」為中心,因為神的吩咐而去愛人。
貳、內文  
一、誰是中心
人際關係的關鍵,在於「誰是中心」。除了以神為中心之外,以人為中心又分為以自己為中心,或以他人為中心。
1.以自己為中心的人,常被自己的感受、利益、成就所牽動,容易不滿、緊張,也不會真正得著平安。當利益受損時,就產生抱怨與憤怒。我開始倒教會垃圾和資源回收時,才發現我原本不在意大家有沒有確實分類,但當影響到自己的益處(沒有清洗或確實分類,造成我額外的工作)時,就開始在意,顯出自我中心的本質。
2.以他人為中心的人,則把重心放在孩子、主管或伴侶身上,情緒容易隨他人改變,一旦對象消失或改變,就失去生活重心。
3.唯有以神為中心,才是正確的位置。因為人會改變,神卻永不改變。當以神為優先時,即使在人際衝突中,也能持守信仰。使徒面對禁止傳福音的命令時,選擇順從神而不是順從人。以神為中心的人際,不一定帶來表面的和諧,但一定帶來生命與平安(羅8:6)。
二、愛人如己
愛人如己不只是情感或同理,而是帶著行動。最基本是不傷害人禍造成別的痛苦,其次是同理心,這是可以訓練的能力,但神要求更進一步,要把愛活出來,是有行動力的。
愛的對象沒有限制,而是所有人,包括鄰舍、窮人(不能回報的人)、甚至仇敵。耶穌教導,不要只幫助能回報的人,而要關心那些無法回報的人,這樣做就有獎賞在天上(路14:12-14)。
實際行動包括:關心身邊的人、幫助有需要的人、接待國際學生,甚至為人禱告。這些都是愛人如己的具體表現。同時,幫助也有原則,不是無條件供應,而是按需要與責任來行。聖經教導人要親手做工,能有餘分給別人,而不是依賴他人,但是真正無依無靠的人,教會需要去接濟。
愛神與愛人是連結的,不能只停留在愛神而沒有愛人的行動。真正的屬靈生命,必然會流露出對人的愛。
三、教會生活的實例
在教會生活中,有兩個需要警惕的問題:結黨與虛浮的榮耀。
結黨是為了自身利益,利用群體力量達成目的,而不是真正追求真理。虛浮的榮耀則是為了被看見、被稱讚而服事,而不是為了神。
相對地,聖經教導我們要存心謙卑,看別人比自己強,就是把別人的需要與益處放在自己之前。這不是否認恩賜,而是調整優先順序。
這樣的生命其實在生活中已經存在,例如父母照顧年幼的孩子、照顧生病的親人,都是把別人的需要放在前面。在教會中也是如此,我們能服事,是因為神給我們力量。此外,教會並不是完美的地方,更像是「野戰醫院」,在不完全中彼此扶持、彼此醫治。完美的教會將來才會實現。現在我們要學習的,是在不完全中,以神為中心,持續委身與成長。
參、結語
總結來說,人際關係的關鍵在於「心的位置」。不是以自己為中心,也不是以他人為中心,而是以神為中心。當神在正確的位置上,我們與人的距離就會被調整。愛人如己是具體行動;透過捨己,把別人的需要放在自己之前。這樣的生命,會經歷神所賜的平安與滿足。
即使人際關係不一定完全順利,但以神為中心的人,裡面有生命與平安。願神幫助我們,在人際關係上討祂喜悅,成為忠心良善的僕人。